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梁少铎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吉林律师在线梁少铎13244230132:合同诉讼管辖权的异议是指什么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7-21 14:07)    点击:354

吉林律师在线梁少铎13244230132:合同诉讼管辖权的异议是指什么?

  管辖权的异议,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,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。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本案当事人,并且只能是被告,因为原告不存在提出异议的问题,原告起诉,本身就说明原告认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。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,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,也就是说,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,

  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提出.如没有提出,则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,以后不得再提出。

  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,符合上述条件的,法院应当进行审查,如果异议成立,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,把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,经审查,认为异议不能成立的,裁定予以驳回,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,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后的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.

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梁少铎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取保候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梁少铎律师,梁少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梁少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244230132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梁少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吉林律师 | 吉林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梁少铎律师主页,您是第15903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