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梁少铎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吉林律师在线梁少铎13244230132:合同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包括什么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7-21 14:08)    点击:249

  吉林律师在线梁少铎13244230132:合同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包括什么?

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特殊地域管辖有以下八方面的内容:

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理。

 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、注册地、运输目的地,保险事故发生地等的法院管辖。

 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、由票据支付地或者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  因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航空等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运输始发地、目的地、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梁少铎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取保候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梁少铎律师,梁少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梁少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244230132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梁少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吉林律师 | 吉林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梁少铎律师主页,您是第15903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