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梁少铎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合同签订和签定的区别是什么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1-29 13:55)    点击:836

合同签订和签定的区别是什么?

《现代汉语词典》中收录了“签订”一词,注释为“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”,而没有收录“签定”。从词的结构来说,“签订”是并列结构,是一个词,而“签定”是动补结构,是一个短语,除了有“签订”的意思外,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。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,二者等义,但推荐使用“签订”。

“签订”的“订”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。而“签定”的“定”的许多义项中,相关的义项也有“商定”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。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,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,似乎用“签订”或“签定”都是合适的,而且都是“签”即签署——签了字就生效,程序和效力都一样。所以,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。但从法律用语上说,应该写签订,而不应该写成签定。法律用语比较严谨,不应该乱用替代词,而让妄生歧义。因此,是签订合同,而非签定合同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梁少铎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取保候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梁少铎律师,梁少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梁少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244230132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梁少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吉林律师 | 吉林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梁少铎律师主页,您是第15875位访客